扬州地区在进行爆破作业时,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,以确保人员、财产和环境的安全。以下是扬州爆破作业的主要安全技术要求:
一、爆破人员资质与管理
人员资质:
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,并取得公安部门发给的爆破作业证书。
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、持有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。
人员管理:
爆破员必须严格遵守爆炸器材的领退料、运输、加工及使用制度。
爆破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,且具备一年以上与爆破相关的工作经验。
爆破员必须认真工作,体检合格,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。
二、爆破器材的管理与使用
器材领取与运输:
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,随用随取。放炮后的剩余材料,应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准时交还入库。
爆破器材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领取、运送,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摩擦、碰撞、挤压。
严禁使用铁器装炮,应采用木杆轻轻推入药卷,避免冲撞。
器材存放与加工:
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安全地点,严禁在加工房以外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。
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,严禁穿着化纤衣物。
爆破器材应存放在顶板稳固、无电器设备的地方。
三、爆破作业的安全措施
爆破前准备:
充分做好爆破前的准备工作,包括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、组织分工、明确责任等。
装药前应仔细检查工作面的安全状况和炮眼规格,确保遵循“四不装”原则:即工作面周围岩石不稳定不装、无照明不装、炮眼不规格不装、无安全出口不装。
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,炮眼内的泥浆、石粉应吹洗干净。
爆破作业过程:
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进行。
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如导爆管网路中应避免死结,炮孔内不得有结头,孔外相邻传爆雷管间需保持足够距离。
爆破作业应统一指挥,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至安全距离以外。安全距离根据爆破类型和环境条件而定,例如独头巷道不少于200米。
爆破作业应采用可靠的起爆方式,如电雷管起爆时,必须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,防止漏电引爆。
爆破后处理:
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,确保有害气体排出。
爆破后应立即设置警戒,等待充分安全间隔后(如15分钟),方可进入作业区域检查。
检查人员应确认无盲炮、残爆等情况,并妥善处理。
四、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
盲炮处理:
发现盲炮时,应由原装药人当场处理,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,如重新起爆、打平行眼装药爆破等。
处理盲炮时,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点。
不良地质条件:
在不良地质地段进行爆破作业时,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,加强支护和监测。
遇到涌水、塌方等突发情况时,应立即停工,撤离人员至安全地点。
五、其他安全要求
环境保护:
爆破作业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,减少噪音、震动、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
爆破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理。
应急预案:
爆破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,包括人员疏散、救援措施等。
爆破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,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进行紧急救援。
监督检查:
爆破作业应接受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,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。
综上所述,扬州地区在进行爆破作业时,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,加强人员管理、器材管理、作业过程控制以及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,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。